程颐

时间:2016-09-07 浏览: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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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颐(1033-1107),汉族,字正叔,洛阳伊川(今河南洛阳伊川县)人,世称伊川先生,出生于湖北黄陂,北宋理学家和教育家。为程颢之胞弟。历官汝州团练推官、西京国子监教授。元祐元年(1086年)除秘书省校书郎,授崇政殿说书。程颐与其兄程颢同学于周敦颐,共创“洛学”,为理学奠定了基础,世称“二程”。他的学说以“穷理”为主,认为“天下之物皆能穷,只是一理”,“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主张“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法,目的在于“去人欲,存天理”,认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宣扬“气禀”说。其著作有《周易程氏传》《遗书》《易传》《经说》,被后人辑录为《程颐文集》。明代后期与程颢合编为《二程全书》,有中华书局校点本《二程集》。


    程颢、程颐兄弟,世称“二程”。二程十五、六岁时,受学于理学创始人周敦颐。宋神宗赵顼时,建立起自己的理学体系。二程的学说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并无二致。皆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有理则有气”。现行社会秩序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则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强调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气禀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恶。所以浊气和恶性,其实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会损害天理。“无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灭人欲”。要“存天理”,必须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穷理,逐日认识事物之理,积累多了,就能豁然贯通。主张“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法。二程宣扬封建伦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内形成像君臣之间的关系。二程不仅是北宋时期开创新儒学的“五子”之一,他们所创立的“洛学”,还使理学具有了完整的形态,因而又是宋明理学的实际创立者。


    程颐既是北宋理学家,同时还是教育家。为程颢之胞弟。程颐24岁时曾在京师(今河南开封)授徒讲学。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偕兄于嵩阳讲学。元丰元年(1078年)知扶沟县,“设庠序,聚邑人子以教之”。元丰五年,文彦博将其鸣皋镇(今河南洛阳伊川县境)之庄园赠给程氏,乃自建伊皋书院,讲学其中几达20年。同程颢一样,主张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圣人,“圣人之志,只欲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圣人以天地为心,“一切涵容复载,但处之有道”,因此,教育必须以培养圣人为职志。


    在教育内容上,主张以伦理道德为其根本,“学者须先识仁。仁者蔼然与物同体,义、智、信,皆仁也。”《宋史》称他“学本于诚,以《大学》、《论语》、《孟子》、《中庸》为指南,而达于‘六经’”。他不仅勤奋好学,还谦让大方。曾从师于周敦颐。


    教育以德育为重,强调自我修养,“格物致知明本末”,其途径为致知、格物、穷理。“致知则智识当自渐明”,致知乃在穷理,即尽天理。致知的办法是“格物”。“格者,至也”,“格”是内感于物而识其理。“耳目能视听而不能远者,气有限耳,心则无远近也”,因此认识事物的关键乃在“心”。心“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非在外也”,故致知重“内感”而不重外面事物。在学习方法上,强调求其意,“凡看文字,先须晓其文义,然后可求其意,未有文义不晓而见意者也”。另外,主张读书要思考,“不深思则不能造其学”。或曰:“学者亦有无思而得其乎?”其教育主张和思想对后世教育影响极大。后人曾在他讲学之地设书院以为纪念,如河南嵩阳书院、伊川书院等。另外,全国各地亦有纪念他之书院,意在追踪继轨,以示其思想绵长。

供稿:敬德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