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兼爱”思想与佛教“慈悲观”的比较研究

时间:2017-01-19 浏览:1563

       本文拟从比较《墨子》“兼爱”思想与佛教“慈悲观”入手,探讨二者在对“爱”的理解、平等理念等方面的内在精神和外在表现上的差异。旨在证明“墨”并非不如“佛”,只是二者的最终指向存在差异。但二者对“爱”的肯定和追求,对当今时代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墨子的思想一直是寂寞的,长期淹没在儒家的光环之下,甚至墨子其人其事都鲜为人知。而佛教在传入中国之后,经过本土化的“改良”,有着广大信徒,因此佛教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和影响力远远大于墨家。

 

       唐朝时对佛教的研究兴起,佛学大盛。柳宗元就明确表示过“墨不如佛”,他在《送僧浩初序》中提到“浮图诚有不可斥者”、“浮图者,反不及庄墨申韩之怪僻险贼耶”。之后的时段,佛学一直盛行。自清末民国以来,有一批学者对《墨子》重新进行整理注释,挖掘出了新的内涵,其思想也得到了更深入的研究,也发掘出了《墨子》与佛教“慈悲”思想的共通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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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子“兼爱”思想与佛教“慈悲”思想有着许多共性。首先,墨子的“兼爱”思想和佛教的“慈悲”观都提倡普遍的“爱”。

 

      “兼爱”强调无差等的全人类整体之爱。儒家也主张“仁者爱人”,但儒家的爱是有等级差别的。墨子的“兼爱”却消除了等级观念。墨子批评儒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亲亲有术、尊贵有等”的差等之爱,所以孟子攻击他是“无父之人”。墨子的爱是超越时间、空间、血缘、等级限制的,他提出“爱众世与爱寡世相若,兼爱之有相若。爱尚世与爱后世, 一若今世之人也”“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爱人如己,爱他人之亲如同己亲,这是对全人类的普遍之爱。

 

       与“兼爱”相比,佛教的“慈悲”也强调爱,但却超越了人类。 佛教的“慈悲”思想是以爱心去渡众生,使众生摆脱生死轮回的苦境,达到涅槃境界。佛教的“慈悲”较之墨子“兼爱”思想更具有广泛性。宋代僧人清远说:“若论平等无过佛法,唯佛法最平等。”墨子的“兼爱”尚有物我之别,是立基于爱己的基础而产生的对他人的情感作用。以自我为中心,由爱自身进而爱他人,达到自我和他人的平等的爱。其对象仅限于人类。

 

       佛家的慈悲的对象是众生。众生的范围是一切有灵性的动物,包括一切“有生”、“有情”之物。故此,鬼、畜牲、阿修罗、人都是众生。因此佛教所说的平等, 不只是人与人平等、佛与佛平等, 人与动物, 人与天、人与鬼都是平等的。“是法平等, 无有高下”甚至连心法与色法、因法与果法,无不平等。所以,佛教的“慈悲”观主张:十二类生,都要救度。

 

       佛教的“慈悲”观是以众生平等和“无我”境界为基础的,因此其所强调的“慈悲”是站在众生平等基础之上的,是没有自我的。舍去自我的私心,不夹杂任何执著,不求回报的“无我”大爱才是真正的“慈悲”。

 

      虽然佛教“慈悲”比墨子“兼爱”观所倡导的“爱”在内容上更广泛,但二者所体现出来的对生命的尊重、对平等世界的向往,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墨子的“兼爱”思想和佛教的“慈悲”思想表现出来的一致性,就是反对杀戮。

 

       墨子“兼爱”观产生于天下争霸的春秋战国之际,战争频仍“强之劫弱,众之暴寡”。墨子因此提出了“非攻”的思想,提倡和平,若“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天下将再无杀戮和戕害。“兼爱”产生之根源为“天”,墨子认为天是有意志的。正因如此,墨子的很多与“兼爱”、“非攻”类似的主张才根源于天,最终也归结于天:“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天下之国都是天之国,天下之人都是天之人,便再无战争了。

 

       佛教摒除暴力的原则与墨子“兼爱”观追求和平的理想十分相似。

 

       佛教信徒以“不杀生”作为全部戒律的首戒。因为一切“有情”众生皆有生命,有灵性。因此慈悲为怀,善待所有生命是佛教信徒的基本准则。广大虔诚的僧侣和信徒在长期的修行中,把佛教的慈悲精神从对深奥晦涩难懂的经文的理解转化为日常的行为准则。《西游记》“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情节中,唐僧批评孙悟空说:“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你怎么步步行凶,打死这个无故平人,取将经来何用?”更是把佛教的慈悲胸怀表达得淋漓尽致。对蝼蚁、飞蛾等生命尚且如此爱惜,更不用说对人类自身了。因此,中国佛教极力反对战争和刑杀。

 

       可见,墨子“兼爱”观和佛教“慈悲”思想在反对杀戮和战争的主张是具有一致性的。

 

       墨子“兼爱”观与佛教“慈悲”观所阐释的指向不同。

 

       墨子“兼爱”的思想倡导“兼相爱,交相利”、“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换言之,人若希望得到他人的关爱, 须先关爱他人;希望得到他人的善待,须先利益他人。也就是说,墨子所倡导的“兼爱”是为了调和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墨子将“爱”与“利”结合,最终的目的是达到人人互爱、互利的境界。墨家的“兼爱”是具有“功利主义”色彩的。

 

       墨子倡导“兼爱”的“功利主义”色彩还体现在:墨家的平等思想始终落实于现实生活中,其目的是消除社会的混乱,实现“兼相爱,交相利”的社会理想。墨子想要用“兼”的平等之爱代替“别”的差别之爱,消弭国与国、人与人之间的争端,实现国治民安的理想。要实现“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的理想社会图景,就要对贫苦的人民实行“兼爱”;要反对侵略、匡扶正义,就要对弱小国家实行“兼爱”。

 

       佛教的慈悲观不是自利,而是济世利他,普度众生。菩萨广为一切诸行,广演一切佛法,不是为自己成佛,而是为了利益众生,愿众生远离痛苦的逼迫,到得清净的无上大乐。

《大智度论》卷二十七说道:

 

       菩萨见众生老病死苦、身苦、心苦、今世后世苦等诸苦所恼,生大慈悲救如是苦,然后发心求阿缛多罗三藐三菩提,亦以大慈悲力故,于无量阿僧世生死中,心不厌没。以大慈悲力故。久应得涅而不取证……皆是大慈大悲力。

 

      “拔苦与乐”是佛教慈悲观的目标。所谓“拔苦”,意即解脱一切众生的无量诸苦;所谓“与乐”,是指断灭众生的烦恼,使众生享受快乐。总之,就是关心并积极解救众生的痛苦,帮助他们幸福。如此,佛教便以出世的心态关心着世俗的众生。

 

        从具体的修行教义上来看,佛教提出“六度”,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布施”是一种重要的修持方法,它要求佛教徒以自己的财力、体力和智慧去救助贫困者和满足需要者,并强调应不带任何利己动机,即以净心布施。布施有三种:一为财施,二为法施,三为无畏施。财施就是以财物的施舍来救助贫困;法施以佛法度人;无畏施是救人于厄难,令人无所畏惧。布施的行为完全出于自身对众生的同情心和慈悲,而不带有任何功利目的,是一种完全利他主义的价值观。

 

       可见,墨子“兼爱”观是“利”基础上的“兼爱”,“兼相爱”的最终目的是“交相利”。而佛教的“慈悲”观是在“施”基础上的“慈悲”,“慈悲”的最终目的是拯救众生的“利他主义”。这是“兼爱”与“慈悲”的最根本的区别,但无需区分何优何劣,因为“兼爱”与“慈悲”都是一种理想的思想状态,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其二者共同的“爱”的取向。

 

       虽然不得不承认,“兼爱”与“慈悲”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只是一种奢望。但在当今间或有暴戾之气缠绕人心的时代,社会更加急切需要“兼爱”与“慈悲”的思想,用爱的光辉来荡涤人们的心灵。

 

本文系作者参加海淀区中小学干部教师《史记》研读班所作论文


供稿:敬德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