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作为中国哲学的重要范畴之一,在儒家传统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王子剑老师认为,它既是成学之本,亦为成人之基,贯穿于知识追求、人格养成与公共实践的全过程。“志”不仅体现为个体内在的主体自觉与精神定向,更构成了道德实践和社会参与的动力源泉。
王子剑表示,在儒家视域下,“志”远非一般意义上的愿望或目标,而是一种植根于心性、关联于大道、落实于行动的主体性力量。在人工智能时代,外在的技术理性虽然拓展了人类能力的边界,却也潜藏着削弱内在自觉与价值判断的风险。在此背景下,重回儒家“志”的传统,或可为我们在当代重建主体性、涵养心志提供资源与启示。
在孔子的哲学体系中,“志”已呈现出显著的主体性特质。作为心灵自主抉择的体现,“志”是一种无法被外部力量褫夺的精神力量,正如孔子所言,“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这种源于自主选择的精神力量,构成了士阶层积极向外探寻知识、克制私欲以复归周礼,并致力于实现天下大同的内在根基。
孔子所谓“志”首先与“学”紧密关联,“吾十有五而志于学”(《论语·为政第二》)。即自觉学习固有的礼乐体系,并借此约束自我,以成就个体德才。当然,在孔子的观念中,这种“学”的自觉性并非根源于对权力的欲望,而是基于个体自我成长与价值实现的必然需求。
于孔子而言,研习礼乐也并非终极目标,个体层面的独善其身亦非其愿望,其终极旨归在于达成“大同”的社会理想,即所谓“志于道”。
从现代学术视域考量,“志”在孔子哲学体系中呈现为一种近乎“价值理性”的自觉样态,其赋予行为以明确的目的性与深刻的意义内涵,而非单纯追求工具理性层面的效率最大化。正因如此,若要确保“志”的主体性特质,就需在知识获取与道德修养进程中始终保持高度自觉,并且将此自觉意识与社会治理、他人安顿紧密相连。孔子关于“志”的论述虽未形成系统架构,却为后世儒家的心性论与工夫论奠定了基本格调。
孟子对“志”的阐发,标志着儒家心性论在战国时期的深化与转折。面对礼乐秩序进一步崩坏的历史现实,孟子已经意识到得君行道、仁王天下的可能性愈发降低。在大争之世与新型君臣关系中,保持士君子的尊严反而显得愈发紧迫。为此,孟子一方面肩负着孔子“志于道”的政治理想,另一方面却自觉地向内在的心性结构中寻求个体尊严与道德之根源,并借此寻求获得个体尊严、成就自身德行的主体性力量。“志气互动”说正是在此基础上提出的。这一命题的提出,无疑再次强化了儒家成德之学的内在动力和自主性特征。
孟子通过“志—气”关系的建构,不仅回应了时代性的价值危机,也完成了儒家道德主体哲学的一次关键推进。他将孔子外向型的“志于道”,转化为内向型的“立志养气”,为个体在乱世中安顿自我、实践理想提供了切实的心性依据。
王阳明的“志”论,在继承孔孟的基础上,通过“心即理”“知行合一”与“致良知”等命题,实现了对“志”的本体论深化与实践性强化。
“知行合一”作为阳明早期学说的核心命题,“志”已贯穿其中。它不仅保证着“知”的方向,也规范着“行”的目的。志动则意动,意动则事成,心体、志向与行为在知行合一的过程中达成了贯通。
到了晚年,“知行合一”与“格物致知”等学说被进一步凝练为“致良知”,其本质仍不外乎“志”的充分扩充与真切落实。在这一框架中,“志”承担着双重角色:一方面,它是良知自觉的起点;另一方面,它是在克治私欲、回复心体本然之明的过程中不断遭受锤炼与验证的客体。这一“立志—致知—践行”的工夫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持续不断、反复深入的过程。
王阳明对于“志”的探讨,既回应了明代中期以降士人精神内在化及主体性增强的思想诉求,亦达成了儒家自孔子提出“志于道”、孟子倡导“养气持志”以来道德主体性哲学的体系化构建。他让“志”全然植根于心性本体,且赋予其清晰的实践导向与具体路径,为儒家的理想人格塑造与社会改造提供了稳固的心性根基。
在人工智能日益渗透人类决策与认知过程的时代,儒家关于“志”的论述为捍卫与激发人的主体性提供了深刻的思想参照。孔子、孟子、王阳明三者共同指向一种具有价值定向、心志自主与实践动力的主体性模式。面对人工智能的辅助甚至替代,人更需“先立乎其大”,明确道德意图与人生的根本目标,以“志”统技术应用而非被工具理性反噬。唯有如此,才能在算法推荐与外部决策框架中保持人的判断力、责任感与价值的最终决定权。志在,则人仍在——这或许正是数字时代儒家思想对人类文明存续发展的核心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