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韩星教授一起读《论语》:孝,德之始也;弟,德之序也(上)

时间:2019-12-30 浏览: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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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韩星



编者按

中华·敬德读书会本学期开设《论语》研读课程,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韩星先生从《论语》整体思想出发,基于篇章结构但又突破了篇章解读的局限,助力老师整体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理念。


本期课程的第五讲主题是“孝悌之道”,韩星教授围绕孝悌的内涵与渊源、《论语》孝悌之道、孔子之后孝悌之道的发展和现代意义等问题进行了系统阐发,其中关于“孝悌之道”的阐释内容极为丰富,给学员留下了深刻印象。


本微文将安排两期推送,以飨读者。


亲爱利子谓之慈,反慈为嚚;子爱利亲谓之孝,反孝为孽。


兄敬爱弟谓之友,反友为虐;弟敬爱兄谓之悌,反悌为敖。

——贾谊《新书·道术》


孔子的时候社会处于激烈的变革时期,礼崩乐坏,人心不古,社会很不稳定。孔子认为要稳定社会秩序,必先稳定家庭。要先稳定家庭,就要重建家庭伦理。家庭伦理主要是父子和兄弟的关系。怎么处理好父子和兄弟的关系?就是孝悌之道。孝,是道德修养的起点;悌,是道德修养要遵循年龄序次。


孝,德之始也;弟(悌),德之序也。

——《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


《论语》中有19次提到“孝”,5次讲到“悌”(本作“弟”),可见讲“孝悌”是孔子的重要思想。匡亚明先生说:“人一出生,首先接触的人,就是父母、兄弟等,这是古今中外,直到如今,凡有人的地方,没有例外的。所以孔子在他的伦理思想中首先着重强调了父子、兄弟之间相处的道德准则,这就是孝悌。”(《孔子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217页)



“孝”要建立在“敬”的基础上


孔子认为孝敬父母要发自内心,真心实意。“孝”要赡养父母,给他们基本的物质生活的满足,更重要的是要“敬”,让父母得到人格的尊重和精神的慰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论语·为政第二》


朱熹《集注》云:“犬马待人而食,亦若养然。言人畜犬马,皆能有以养之,若能养其亲而敬不至,则与养犬马者何异?甚言不敬之罪,所以深警之也。”


钱穆《论语新解》:“孟子曰:‘食而不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是犬马亦得人之养,可见徒养口体不足为孝。前解以养字兼指饮食服侍两义,己嫌曲解。且犬马由人役使,非自能服侍人。果谓犬马亦能养人,则径曰犬马皆能养可矣,何又添出一有字。皆能有养,正谓皆能得人养。或疑不当以亲与犬马相比,然此正深见其不得为孝。孟子固已明言豕畜兽畜矣,以孟子解《论语》,直捷可信。”


孝道的根本不在于仅仅赡养父母,而在于要有孝心,发自内心的尊敬。没有孝心,缺乏尊敬,仅仅是尽赡养责任,那与饲养家禽牲畜没有什么区别了。


这种尊敬心怎么来呢?这就是要具有感恩心。感恩心是尊敬心的基础。“感恩”在中国文字中是感怀恩德的意思。感怀恩德是做人的基本道德。不能感怀恩德,知恩图报,或者恩将仇报,以怨报德,那就是小人,甚至禽兽不如。儒家据此而有人、禽之辨,而有君子、小人之辨。对于儒家学者来讲,不仅父母有养育之恩,师友、乡里、社会、国家以至天地都有恩于己,应该感怀恩德,知恩图报。父母给了我们宝贵的生命,又费尽心血哺育我们,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给予我们最多的便是父母。因此,对父母的感恩是最基本的,是儒家伦理的根本精神,显示了一种心理情感的高尚境界。




行孝与守礼结合


如果说孝道的精神本质是“敬”,那么如何表达出这种“敬”呢?这就是侍奉父母要以礼而行。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论语·为政第二》


邢昺《疏》引《正义》:“此章明孝必以礼。”“无违”皇侃《义疏》解为:“言行孝者每事须从,无所违逆也”,是不违背父母长辈之命令。邢昺解为:“言行孝之道,无得违礼也”,明言不违背礼。朱熹《集注》:“无违,谓不背于理。”是以理学家的思路把“无违”解为不违背天理。


韩星教授认为,对“无违”的三种解释,不违背礼更符合本意。这种不违背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


一是要虔诚恭敬尽到礼数,不能敷衍塞责;

二是要按照既定的礼教,即天子、诸侯、大夫、士、庶人各有差等,不得僭越。


孟懿子是鲁国最有势力的三家大夫之一,常有僭越违礼之行,孔子通过学生樊迟传话,对孟懿子进行劝诫。讲话含蓄,话里有话,可以引发他反思自己;语意浑然,内涵丰富,涵盖了整个孝道的全体。“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是对前面“无违”的深度解释。


朱熹《集注》:“夫子以懿子未达而不能问,恐其失指,而以从亲之令为孝,故语樊迟以发之。……生事葬祭,事亲之始终具矣。礼,即理之节文也。人之事亲,自始至终,一于礼而不苟,其尊亲也至矣。是时三家僭礼,故夫子以是警之,然语意浑然,又若不专为三家发者,所以为圣人之言也。”


《礼记·祭统篇》曰:“是故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



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

——《论语·学而第一》


孔安国:“慎终者,丧尽其哀。追远者,祭尽其敬。君能行此二者,民化其德,皆归于厚也。”


皇侃:“慎终,谓丧尽其哀也。丧为人之终,人子宜穷其哀戚,是慎终也。追远,谓三年之后为之宗庙,祭尽其敬也。三年后去亲转远,而祭极敬,是追远也。”


邢昺《疏》引《正义》:“‘慎终’者,终,谓父母之丧也。以死者人之终,故谓之终。执亲之丧礼,须谨慎尽其哀也。‘追远’者,远,谓亲终既葬,日月已远也。孝子感时念亲,追而祭之,尽其敬也。‘民德归厚矣’者,言君能行此慎终、追远二者,民化其德,皆归厚矣。言不偷薄也。”丧礼要尽可能地表达子女的哀戚之情,祭礼要尽可能地表达子女的恭敬之心。在上者如果能这样做,就能够使老百姓得到孝悌之道的感化,道德风俗就会归于淳朴厚道而不浇薄。


朱熹《集注》:“慎终者,丧尽其礼。追远者,祭尽其诚。民德归厚,谓下民化之,其德亦归于厚。盖终者,人之所易忽也,而能谨之;远者,人之所易忘也,而能追之,厚之道也。故以此自为则,己之德厚,下民化之,则其德亦归于厚也。”朱熹把唐以前三家古注的“哀”字改为“礼”,把“敬”字改为“诚”,这种修改意蕴更佳。




孝敬父母要和颜悦色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论语·为政第二》


此章核心在“色难”,有两解:一是“色”为父母脸色,指子女承顺父母颜色尽孝很难得。二是要子女事奉父母和颜悦色为难。这两种解释流行已久,各有道理,但仔细推敲本章后半部分,孔子举例所作的说明,就能明白“色难”指子女的脸色比较符合孔子的思路。


孔子认为以饮食养父母,不算是难事。唯以和颜悦色侍奉父母,才是难得。因为脸色体现出态度,态度反映出情感,情感是孝心的表露,是由内向外、内外贯通的。子女给父母好脸色是发自内心的孝道的体现,也是最难做到的。一个孝子,与父母相处时,心中自然和顺欣悦,形之于外,便是和颜悦色。此和颜悦色是孝心的表现,能养父母之心。所以,钱穆《论语新解》:“人之面色,即其内心之真情流露,色难仍是心难。”尽孝道正是要既有孝心,又能和颜悦色,确实很难。


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孝子如执玉,如奉盈,洞洞属属然如弗胜,如将失之。严威俨恪,非所以事亲也,成人之道也。

——《礼记・祭义篇》



作为孝子怎么处理孝心和态度?二者应该是统一的,无论你给父母吃什么?穿什么?是否为老人做事?只要你态度不好,脸色难看,缺乏发自内心的爱和敬,就是缺乏孝道的根本。


马融注:“孔子喻子夏,服劳、先食,汝谓此为孝乎?未孝也。”


皇侃《义疏》:“言为人子弟先劳后食,此乃是人子、人弟之常事,最易处耳,谁尝谓此为孝乎?言非孝也。”


对子女父母的亲情,应该超出学生对老师的敬重之情。如果照着师道来行孝道,不足以为孝。李炳南《论语讲要》云:“以饮食养父母,不算是难事。唯以和颜悦色侍奉父母,才是难得。一个孝子,与父母相处时,心中自然和顺欣悦,形之于外,便是和颜悦色。此色是孝心的表现,能养父母之心,所以是难。《礼记·檀弓》篇记载,事亲与事师,皆须奉养与服勤,但丧礼有分别。师去世时,弟子心丧三年,不须穿丧服。平时事师虽然与事亲要同等的奉养服勤,但事师着重于尊敬,事父母则着重于亲子之情,须有和颜悦色,所以只拿事师之道来事父母,不足以为孝。”这尤其需要我们今天的年轻人从道理上领悟,从生活中注意。




子女要继承父亲的遗志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论语·学而第一》


孔安国:“父在,子不得自专,故观其志而已。父没,乃观其行也。孝子在丧,哀慕犹若父存,无所改于父之道。”


邢昺《疏》引《正义》:“此章论孝子之行。在心为志。父在,子不得自专,故观其志而已。父没,可以自专,乃观其行也。言孝子在丧三年,哀慕犹若父存,无所改于父之道,可谓为孝也。”


朱熹《集注》:“父在,子不得自专,而志则可知。父没,然后其行可见。故观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恶,然又必能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乃见其孝,不然,则所行虽善,亦不得为孝矣。”又引尹焞曰:“如其道,虽终身无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则三年无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引游酢曰:“三年无改,亦谓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者耳。”宋儒在“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之后加上了善恶、是非的价值判断,但又强调了作为孝道“三年无改”的正当性。


李炳南《论语讲要》说:“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是就善者而言。如不善,则非不可改。然如非善非恶,乃父所守之家中旧规矩,则以不改为是。”


韩星教授认为,“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在传统的大家庭非常重要,在现代社会也不是完全过时,或者可以作更宽泛的理解,其旨在强调子女对父母行事、精神与道德的继承,注重一种连续性,《中庸》所说的“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就是这样的意思。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本来不是孤零零的,也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活着。上有父母以至祖先,下有子女以至元孙,我们只是这个链条谱系中的一环,是绵延不断的生命之流中的一部分。通过孝道,使这样的生命之流及其精神、道德绵延不断地延续下去,就形成中国人孜孜以求的家风家教的传统。




供稿:敬德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