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德学刊

从书院章程理解中国书院精神

时间:2019-12-10 浏览:533

书院是中国士人围绕着书,开展包括藏书、读书、讲书、校书、著书、刻书等各种活动,进行文化积累、创造与传播的文化教育组织。唐代初年,它最先产生于民间,唐中叶得到官方承认,经唐玄宗一代君臣“广学开书院”式的倡导,遂日渐流行。由唐而历宋、元、明、清,经千余年的发展,书院得以遍布除今西藏之外的全国所有省区的城镇与乡村,数量至少有7000余所,它为中国教育、学术、文化、出版、藏书等事业的发展,对民俗风情的培植、国民思维习惯、伦常观念的养成等都作出了重大贡献。

书院作为一种主要的文化教学组织延续了一千多年之久。一方面,书院通过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创新和传播高深学问,产生了具有典型中国特色的书院精伸,这是一种经过千余年的传承与创新而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文化教育价值取向。另一方面,书院在长期办学的历程中,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传统特色的教育体制、管理制度和教学方法,并且受到宋以后各界的广泛重视与支持。书院成为中国教育史上最具特色、最有地位的教育机构,对中国文化史的发展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恰恰在于书院精神和书院制度的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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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特色的书院精神

中国特色的书院精神包括哪些?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院长肖永明先生认为:传统的书院教育追求“求学”与“求道”的统一,重视培养学生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将个人的道德情操、健全的人格、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传统的书院教育师生关系密切,教师的高尚人格对学生产生吸引力、感召力,学生与教师朝夕相处,深受教师的影响和熏染;传统的书院教育提倡自由讲学、自由研讨,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经常切磋商榷、质疑问难;传统的书院教育尊重学生禀赋、个性的差异,注意因材施教。

著名书院学者朱汉民先生曾指出:价值关怀与知识追求的统一应是其中最重要的。[1]

1.中国书院体现出价值关怀的人文精神

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创办和主持书院的士人将儒家的“道”作为追求目标。其一,以“道”修身,完善自我人格,即所谓“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其二,以“道”治世,完善社会秩序,即所谓的“齐家、治国、平天下”。

士人创办书院之意在于“以俟四方之士有志于学而不屑于课试之业者居之”。[2]即书院的宗旨在于“有志于为已”和“欲成就人才,以传道而济斯民也”,而决非“使子群居佚谭,但为决科利禄”或“使子习为言语文词之工”。[3]书院学者认为儒家对“道”的追求首先是个体自我的道德完善,并且在个体自我道德完善的基础上,实现全社会的完善。因此,书院学者们往往将这种自我道德完善的人文追求与经邦济世的社会关切结合在一起。为实现修齐治平的理想,书院都将“德业”与“举业”统一起来。但是,“德业”是目的,“举业”只是手段。为避免忽视“德业”目的而片面追求“举业”的教育趋向,书院学者对片面的应试教育进行了严厉批评。如朱熹在《学校贡举私议》曾尖锐的批判宋代官学:“所谓太学者,但为声利之场”“师生相见,莫如行路之人”,南宋湖湘学派的奠基人胡宏在《碧泉书院上梁文》中指出:“干禄仕以盈庭,鬻词章而塞路,斯文扫地,邪说滔天”。清代儒者朱用纯在《训俗遗规·劝言》中的一段话:“要知圣贤之书,不是为后世中举人进士而设,是教千万世做好人,直至于大圣大贤。所以读一句书,便要反之于身,我能如是否。做一件事,便要合之于书,古人是如何,此才是读书。若只浮浮泛泛,胸中记得几句古书,出口说得几句雅话,未足为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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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的章程和制度也同样体现了这样的理解与认识,例如安徽省还古书院会约明确说明:“学先立志。须有必为圣人之志,则工夫自不敢惰,日就月将,学思并进,归并一处,则外诱不期屏而自屏,性命还期达而自达矣。学贵心静。静者,勿二勿三之谓也。心外逐则扰,内敛则潜,未发之中,已发之积,大抵皆从静入,千年圣学紧关处在是,慎毋勿诸。学以孔子为宗,孔子十五志学,七十从心,其精进之妙盖有人不知而自知者,此千古学脉也。释老之教寂灭荒唐,攻乎异端,斯害也已,权谋术数溺功利而泊本真,学孔子者必不其然。后学听讲盖为讲明安身立命之要,非腾口说骋辨给也。须静坐席末,齐心谛听。有疑,默自参求,未达,就于班内从容发问,是谓虚心求益,庶人已两裨。”清黄懋和在福建诗山书院曾制定《诗山书院课规十则》,其中有这样的记载:“从来圣贤教人,固以德行为先,文学次之。然人生知者少,学知者多,故欲人慎德敦行,必由讲学而人。盖讲学者,讲明孝弟之理也,言行之要也,诚正、修齐洽平之道也。岂沾沾然侈记诵骋词章,以弋获科名已哉!”

尽管如此,我们在解读书院人文精神的时候,还是不能简单地认为书院的人文精神是反对科举应试教育的。只是,科举之学的最终目的必须与内圣外王之道紧密结合在一起而已。

2.中国书院体现出知识追求的学术精神

儒家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强调道的信仰必须建立在知识追求的基础之上。所以,书院成为宋代以后新儒家学者探讨高深学问的地方。以阐释人的意义、社会的和谐、天下的治理为核心的经、史、子、集之学是古代中国的高深学问。北宋中后期,新儒学和书院的结合不仅使新儒学获得发展的依托,而且也使书院获得了新的发展空间,书院因之转型为新儒学的研究和传播基地,创新和传播高深学问是书院最典型标志之一。

例如清代学者罗京在江西白鹭洲书院馆规中明示:“体会。书固宜多读,尤宜多讲,熟极生巧。每月除本府亲临两课外,应共拟题相为揣摩,或自见为是不妨质之同人,或今见为非不妨改诸明日。理道常有偶然而相遭,机神常有偶然而来会者,得失原无定时,兴会所至,中夜可以呼火而疾书,要于熟之而已矣。须要晓得心上是书,世上是书,不止纸上是书,以心身体认道理则得之矣。文章。作文之道贵抒,在我之性灵以阐圣贤之名理,固不可荡轶乎规矩。然最忌沾濡乎尺寸,徒屑屑引绳切墨,将理晦而不醒,机滞而不灵,气促而不畅,色暗而不新,品卑污而不振拔,踏常袭故,总是寒酸习态,绝非富贵景象。愿诸生行文除离奇怪险畔道背理外,必以先正为古之法脉,又以名家为今之调度。今时风气日即于正,日趋于新,有目者自能并观,有心者自当静习,勿因雄才而入于粗,勿以细心而入于奥,更毋以清爽而入于薄,又毋以丰厚而入于肤。吉安欧公之文,茅鹿门谓为姑射仙子,绰约而不可即,是真文之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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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宋代以来的程朱新儒学、明代的王湛心学、清代的乾嘉汉学的形成与发展都与书院息息相关,或者是以书院为研究基地,或者以书院为传播基地,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书院的学术创新精神是以书院宽松的办学环境为基础,以学术大师云集书院讲学为推动力,师生相互答疑问难、相互激荡获得新的观点、思想而形成的。

3.中国书院体现出价值关怀与知识追求统一的精神

中国书院的最大特点,就是体现出价值关怀与知识追求统一的精神。既然道的信仰必须建立在知的追求基础之上,那么,求道与求学是统一的。一方面,书院求道的价值关怀体现出对人格理想和社会理想的追求,但这种人文关怀是建立在知识理性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书院的知识追求不是为知识而知识,学术创新总是以探求儒家之道的价值关怀为目的。如程朱新儒学通过重新阐释儒家经典,打破汉唐经师对儒家经典解释的垄断地位;王阳明、湛若水新儒学则是试图突破程朱新儒学的“支离”,提出了“心即理”、“致良知”的学术主张。这一学风变化过程,既是为了求学,更是为了求道。书院教育强调生徒的自我道德完善和治国平天下的能力统一,体现出书院的价值关怀与知识追求统一的精神。著名学者张栻提出的书院应该“传道而济斯民”,就体现出价值关怀与知识追求统一的精神。

这种精神集中表现在书院的建设与育人全过程,书院对个人的塑造,对社会的影响对国家的担当,通过教导、熏染、培养如水般柔弱、无形,却能在国难危亡、社会崩塌之际化为铮铮寒冰,展示独具的傲骨和气节。这份刻入文化灵魂的正气,让书院在育人时无不重视修德,无不重视修身,无不重视君子人格的修养。于是,无数书院学子不论富贵还是清贫,不论英雄还是凡人,不论高居庙堂还是退守书斋,始终意诚心正、修身以正、率身以正,始终行走正道、传播正义、弘扬正气。

二、中国特色的书院章程

价值关怀与知识追求的统一是中国书院最为重要的精神追求,表达儒家士大夫的理想。但更为可贵的是,他们通过书院制度的建立以保证书院精神的落实。

1.书院章程

书院章程也作规程、学程、条例、馆例、馆规、洞规、日程、戒条、禁约、课则、课规、课程、课榜、规条、斋规等等,名目繁多。[4]

书院章程强调细密的做法和可操作性,内容包含山长的择聘;生徒的甄别;教材的选择;教学的组织;讲会的的程序;经费的管理;图书的征集;书板的刊印等具体而硬性的规定,以维系书院的正常运作。它是书院制度具体而生动的反映,也反映着中国书院的特有精神追求。

2.书院章程的考证

现存最早的章程,要算南宋状元徐元杰的《延平郡学及书院诸学榜》,它有一个“日习常式”,规定每天早上、早饭后、午后、晚上读书、聚会讲贯以及每月上、中、下旬三次考课的内容,有类于今日学校的课程表。但书院和郡学共用学榜,多少有些官学的印记。相比之下,建康(今南京)《明道书院规程》更加纯正,它载于景定年间(1260-1264)刊印的《建康志》中,至今已有将近七个半世纪,可谓久远。

三、书院章程为精神追求提供保证

从上文可知,书院的章程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书院教学及事务管理的方方面面,下面仅从山长聘任、教学制度、书院学规及会讲制度四个方面探讨书院章程与书院精神追求之间的紧密联系,进一步清晰书院章程为精神追求提供的保障。

1.山长聘任

书院以制度的方式保证了自主聘任山长或教职人员,其主持者往往是名师大儒,在学术界、教育界的声望很高,能够制定一整套体现出合乎书院精神的教学方法与制度,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例如:辽宁省聚星书院条规有言:“山长有衡文之责,如请同邑人氏,恐蹈徇私情弊,难服士子之心,须由异地聘请,择其经明行修、素有名望者,绅士秉公荐引,再由地方官择取采访取裁,以昭慎重,乃有实济。不由地方官举者,以防徒资游士;必由地方官取裁者,恐绅士阿于所好,互为斟酌,庶免于私。山长有训课之责。必品学端优,堪为士林矩矱,考课不可间辍,文卷细加批改,随时讲贯,俾学者奉为圭臬,庶不至有名无实。”

河北省广泽书院在《广泽书院新定条规》中规定:“书院掌教山长应由绅士延访附近文行兼优之科甲,每年十一月初七日众首事禀商关聘。远方夙彦不能常在院中主讲者,不得滥充是席,庶免有名无实。”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制度,书院山长和主要管理者虽然学术思想有所不同,但在治学态度上却有着极为惊人的相似之处,也就是他们对待学问都是扎扎实实、刻苦自励、深入钻研、殚力著作,几十年如一日,在学问上都下过艰苦持久的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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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清代经学大师、钟山书院山长卢文(駋)(公元1717年—1796年),号抱经,为了整理、勘查古籍的真伪,复兴汉学(也称朴学),“虽耄,孳孳无怠,昧爽起,(繙)阅校勘,朱墨并作……日且瞑,始出户、散步庭中,俄而篝灯如故。至夜半而后始安。祁寒酷暑不稍闲,宦俸脯修所入,不治生产,仅以购书,闻有旧本必借抄之,有善说必谨录之,一策之间,分别移写诸本之乖异字细而必工,今抱经堂藏书万数,皆是也。”[5]由此可见其勤奋好学,至老不衰的治学精神,实在是值得后人学习。书院大师们不仅勤学、刻苦,而且治学十分严谨,主要表现为:(1)讲究扎扎实实做学问;(2)务使精确可信,足资参证,反对“道听途说”;(3)主张学有统绪,有本有源,全面而系统做学问,博洽而有要领,广收而能深入,反对东涂西抹、浮光掠影等等。[6]

2.教学制度

书院在长期的发展演进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严密的教学制度,强化中国书院自主办学的同时,这种教学制度也体现并保障着中国书院价值关怀与知识追求统一的精神。

据张之洞《新定两湖书院学规课程》明示:“一、设立书院之意,本为储材致用,经学、史学、地图、算学四门,皆致用必需之学,缺一不可,兹定为四门兼习。每日清晨,学生分排赴讲堂,听各分教师、帮分教师讲论,指授本日功课,考核昨日功课。诸生上堂,均须著冠,坐定可除冠,衣履不拘。讲经、史两门,在讲堂楼上;讲地、算两门,在讲堂楼下。经、史、地、算四门,分日轮习,前四排单日经、史,双日地、算,后四排单日地、算,双日经、史。......讲小学即附于经学之内,与经学合为一门。讲测绘地图,即附于地理之后,与地理合为一门。算学必须逐步清楚,方能前进,考核指授,视他学为劳。派院内已造算学之诸生八人,为领班学生,加给膏火,令其禀承传述。此八人及其余算学已有门径者,由分教、帮教另教以精深算法。理学书每日晚间限定必看数条,不必求多。应看何书,听理学分教师酌示,只须点勘句读,不自发议论,由分教酌量,分日接见……”

另一方面,书院生徒也能较为自由地流动,往往是择师而从、来去自由,使独立的学术追求更为便利与频繁。清人黄以周云:“沿及南宋,讲学之风丰盛,奉一人为师,聚徒数百,其师既殁,诸弟子群居不散,讨论绪余,习闻白鹿、石鼓诸名,遂遵其学馆为书院。”[7]正是由于这种相对的独立性,使得书院获得了一定的自治权。在大多数的历史时期,学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创建书院,以便能体现出自己追求的书院精神。

3.书院学规

为了保证教学、治学等正常学习生活的需要,在教学管理方面更加完备,大多数书院均制订了作为生活与学习准则的学规。这些学规能鲜明地体现出价值关怀与知识追求统一的书院精神。朱熹为白鹿洞书院制定的《白鹿书院揭示》明确提出:“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圣贤所以教人之法具存于经,有志之士,固当熟读深思而问辨之,苟知其理之当然,而责其身以必然,则夫规矩禁防之具,岂待他人设之而后有所持循哉!”[8]这一学规强调了讲明义理是教学的首要任务,而义理是蕴涵在儒家经典之中的,需要书院学者通过潜心学术研究才能体悟到。可见,这一学规充分体现了价值关怀与知识追求统一的书院精神,此后成为多数书院遵循的办学准则,只是不同书院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一些大同小异的条目而已。清代岳麓书院山长王文清于乾隆十三年(1748年)制定《岳麓书院学规》,也对书院精神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时常省问父母,朔望恭谒圣贤;气习各矫偏处,举止整齐严肃;服食宜从俭素,外事毫不可干;行坐必依齿序,痛戒讦短毁长;损友必须拒绝,不可闲谈废时;日讲经书三起,日看纲目数页;通晓时务物理,参读古文诗赋;读书必须过笔,会课按刻蚤完;夜读仍戒晏起,疑误定要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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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学规中,王文清一方面将儒家的孝、忠、庄、俭、和、悌、义等道德规范作为生徒的行为准则,这是岳麓书院强化道德教育、体现价值情怀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学规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做了具体的规定,这是岳麓书院强化知识教育的重要手段。很显然,这份学规是把价值关怀与知识追求统一起来的。

4.书院会讲

书院在教学管理方面为彰显对精神的追求,实现“讲学明道”的办学理念。还建立了会讲、讲会和会课制度,邀请不同学术学派的学者前来书院讲学论道,从而进一步保障其价值关怀与知识追求的统一,继而形成了兼收并蓄、博采众长的中国书院治学风格。

安徽还古书院订立的《还古会仪》第一条记载:“会期每举三日,每岁两举。春定于清明后三日;第四、五、六三日。秋定于中秋前三日:十一、十二、十三日。一、始会之日……于先师孔夫子及文公朱夫子神座前,候诸友,齐集唱班,行四拜礼,分班作揖,照齿列行,以次就坐。倘名分有碍者就后班坐。如后至者径入班次,候讲毕散班补拜、补揖。邑父母及学师临会,将至书院,道长率诸友于大门外恭迎,引上会堂,谒拜先师孔夫子暨文公朱夫子,行四拜礼,道长相见,揖礼,诸友相见,亦揖礼。……供茶,请邑父母、学师赐教,道长互相商质,司录者静听记录明白。福建共学书院会规:凡学必有约,凡会必有规。规以佐约,凛于王铁,非章程之为也。……会约,每岁春秋二大会,春以三月三日,至初五日,秋以九月九日,至十一日止。每月小会,除冬夏初寒酷暑,相应辍会外,每月以初二、十六日为期。”

书院会讲的盛行,不仅打破了各家书院之间的门户之见,而且打破了师生之间在受业上的地域限制,听讲者不受地域和学派的限制。学生来去自由,师生之间自由交流,打破了一般学校关门教学的风气,有利于学术交流,形成了高等学校开放的办学传统。

是否参加不同学派的讲会以及在讲会时对待不同学派的学术态度很能体现书院大师们治学与做人的胸襟。比如事功学派的吕祖谦,家传中原文献之学不赞同心学,但对传心学的杨简、袁燮等在明州主持的讲会,每次都要参加,几乎无会不与。黄震宗朱熹理学,不以心学为然,但对杨简的传人童居易的讲会也去参加,而且也不一笔抹煞杨简,可见其既有自信,又不轻看他家,书院中众多大师在参加讲会讨论时,都是虚怀若谷,实事求是的,既不抬高自己,也不贬低别人,真正做到“言是时不作矜夸自己之词,非难时不存卑视他派之见,可谓实事求是,坦诚豁达。”虽然在书院的学术之争中也不乏门户之见,但真正的书院大师都能做到既固守自己的宗尚,更能留意他家之长,集思广益,兼取诸家之说,充分体现博采众长之意到宋代这种形式成为中国文化创新和发展的主要形式。[9]

历史上著名的朱熹、张轼的“朱张会讲”、朱熹、陆九渊的“鹅湖会讲”以及后来明代“以讲为学”“以会为学”在中国古代学术历史上产生了及其深远的影响,中国书院所形成的完整的讲会制度为不同学派争鸣论辩搭建了广阔的平台,直接体现了各派学者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学术自由”的精神,也从更深层次上昭示了文化的兼容并蓄,给文化提供了弹性的空间。

由上述书院史料可知,书院形成的讲学、会讲、讲会和会课均有严密的制度予以保障,而根据书院不同略有差异,总之,会讲制度的建立、完备和传承强化了中国书院的制度特点,乃书院千年不老之奥秘,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对书院精神的贯彻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值得我们今天的书院认真研究、思考、借鉴、传承和弘扬。

四、总结

综合以上论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书院是中国传统教育的精华,对书院在千余年的发展历程中所积淀的文化精神和制度建设进行全面的梳理能够带给我们丰富的启发和指导。

书院精神和书院制度的紧密结合,以制度的完善促进和保障精神价值的追求给我们今天创办书院、治校办学提供了丰富而深邃的参考与借鉴。书院制度虽不可能取代现代教学制度,但书院制度体现的某些优越性,尤其是书院本身的精神特色,完全有必要为现代学校教育所借鉴。书院教育所追求的价值关怀与知识追求的统一更值得我们今天的教育工作者慎思、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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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朱汉民.书院精神与书院制度的统一古代书院对中国现代大学建设的启示[J].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2] 马端临.《文献通考》[M].卷四十六,《学校考》.

[3]  张拭.《潭州重修岳麓书院记》.

[4] 邓洪波.中国书院章程[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0.9.

[5] 《抱经先生事略》.

[6] 孟丽菊.中国古代书院的治学精神及其现实意义[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9.5.

[7] 黄以周.儆季杂著七种[J].史学略四·论书院,清光绪年间刊本.

[8] 朱熹.朱熹集(卷七十四·白鹿书院揭示)[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3894.

[9] 孟丽菊.中国古代书院的治学精神及其现实意义[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9.5.


海淀敬德书院 教师  |  高峰

(编辑:宋俊玲)

供稿:敬德书院